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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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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0001/11/30 〖 字体大小:
资讯概述: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巡察四组自2023年8月17日起,对闽东医院开展常规巡察,为期30天左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闽东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电话:15159370639,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邮政信箱:福安市A002号邮箱。联系信箱设闽东医院第一住院楼一层大厅、闽东医院综合楼一层大厅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3-2789901,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受理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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