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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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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闽东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21 〖 字体大小:
资讯概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17日至9月16日,市委巡察四组对闽东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24日,市委巡察四组向闽东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贯彻市委精神,明确整改要求。闽东医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迅速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有关要求精神,先后召开10次党委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推进部署工作。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具体检验,扛起政治责任,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行动中,落实到工作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院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和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查督导、整改意见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整改具体工作对接联络、跟踪督办,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及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

(三)强化统筹推进,确保整改实效。党委书记牵头抓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督促把关,常态化督办督导,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八个方面31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条专项进行剖析,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全力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四)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根源。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做到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不足

1.关于“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提高推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的认识。2023年9月25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的重要论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关于印发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并进行专题研讨,为推动医院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提供思想保障。二是提升和改善群众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2024年1月平台诊疗130人,较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诊疗稳步增长。2023年12月至今,开展公益性义诊、健康宣教18次。三是加强医疗集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年下转患者7631例,接收患者2939例,集团内远程会诊54例;派驻29名医务人员执行百名医师下基层任务;持续推进对县级医院科室专科领办工作;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对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共128项予以互认。四是加强学科建设和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主动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对接合作,2023年11-12月,邀请武汉协和医院来我院开展对口帮扶医疗学术活动2次;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月5日,安排2名中层干部前往武汉协和医院学习;2023年共完成与武汉协和远程会诊7例;2023年与上海九院续签第二轮赵杰名医“师带徒”工作室活动协议,制定了2024年工作计划;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签订心内科、眼科、胃肠外科、胸外科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合作协议。五是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加强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已完成全院310个临床路径优化。加强医疗过程和结果的监控、评估,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对运行病历、三级查房、会诊、术前讨论、手术安全核查、检查适应症等督查力度,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全院通报。落实国家有关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并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使用的监测及管控,2023年全院药品、耗材占比39.24%,较2022年的43.2%,下降3.96个百分点,低于年初制定42%的总指标。2023年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为32.07%,比2022年提升2.31个百分点;门诊均次费用为314.49元,同比减少15.99元,下降4.84%;住院患者均次费用10189.96元,同比减少1130.34元,下降9.99%。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了2024年全院药占比总指标≤26%,耗占比总指标≤14%。

2.关于“‘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关爱门诊改造及搬迁工作。二是已将感染性疾病科没有独立卫生间7间病房增设了独立卫生间。三是已将原福安市交通执法大队办公楼四层改造为感染性疾病科扩充病房。

3.关于“教学科研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住培学员的业务培训。已选拔理论和技能考试总教官,召开执业医师考试动员会,组织模拟考试,后续将按考试大纲持续进行培训。二是完善制度,提升规范化培训学员结业综合考核首次通过率。重新修订《宁德市闽东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修订)》,加大惩罚力度,对执业医师资格首考未通过者,扣罚绩效奖;专硕学员首考未通过,导师暂停第二年度招生;规培结束仍未通过医师资格考试,给予辞退处理。三是加强对科研选题和撰写标书等培训。目前已邀请福建医科大学陈万金副校长、林翔教授、程明亮处长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注意事项和申请书撰写等培训,邀请陈武桂博士开展宁德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撰写培训。加强与上海九院等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单位合作,提高横向科研经费,目前已与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民医院秦安教授达成科研柔性引才协议;2024年1月25日职代会审议通过《宁德市闽东医院关于实施“人才树”工程培育工程计划的暂行方案》,2024年起实施“人才树”培育工程,计划通过百名优秀人才遴选,每年投入800万元作为人才科研配套经费。四是2023年中心实验室已添置实验设备共12台/套,投入资金80.322万元,后续将根据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科研课题需求,采购相应的实验设备。

(二)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有待提升

4.关于“诊疗水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与武汉协和医院进一步深入合作。2023年11-12月邀请武汉协和医院来院开展对口帮扶学术活动2次。引进优质专家团队,成立张永学名医“师带徒”工作室。二是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签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重点帮助心内科、眼科、胃肠外科、胸外科等四个科室学科建设。三是借助戴戎院士专家工作站及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医院赵杰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等专家团队,我院骨科专科四级手术占比连续3年保持在30%以上,2024年第一季度,骨科四级手术1614人次、微创手术862人次、介入手术245人次,较2023年第一季度分别增长256人次、109人次、96人次,位居宁德地区首位。四是重视院内医疗技术同质化培训,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制度》,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前和结束时对技术团队成员开展同质化培训。2023年9月组织急诊医学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师开展环甲膜穿刺培训,共32人参加。

5.关于“学科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以等级医院评审为契机,将科室关键技术作为主要任务来抓。目前眼科已新增开展玻璃体切除术、角膜地形图仪、视网膜脱离等三项关键技术;神经外科新增开展椎管内肿瘤、三叉神经痛、颅底肿瘤、颈动脉狭窄、硬脑膜硬脊膜动静脉痿等疑难重症诊治病种,新增开展颈动脉内膜剥脱术、椎管手术椎板还纳技术、脑室镜等关键技术;口腔科新增开展面神经损伤、舌癌、动静脉瘘等三项疑难重症诊治病种,新增开展舌骨上淋巴结清扫术、带蒂皮瓣骨移植术、显微外科技术、颈淋巴结清扫术、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根治术、神经吻合术等六项关键医疗技术。二是针对性引进专业人才,结合名医“师带徒”柔性引才等方式完善和培养人才梯队。2023年从省级三甲医院引进一名眼科高级专业人才;成立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眼科杨怀安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眼科胡建章名医团队工作室,补齐学科短板,提升学科建设。

6.关于“医疗纠纷防范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制度,强化学习,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已完成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重新修订,并形成制度汇编,并通过OA、钉钉等平台组织全院学习、考核。制定督查路径、评审标准,组建院级医疗质量督查专家组,每季度对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反馈、整改及公示,持续改进。第一季度对全院临床科室开展督查18次,将督查发现的130个问题书面反馈至相关科室予以整改,医院质控科将督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医疗质量月刊》,并在OA上公示,同时予以绩效考核扣分。二是针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已根据《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与处罚制度》进行责任认定与处罚,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全院通报。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及医疗纠纷防范培训。在2023年已经开展2场全院性医疗纠纷法律法规培训的基础上,2024年继续拓展培训内容,邀请专业人士开展医患沟通技巧、医疗纠纷防范等方面的培训。2024年1月向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发放《医疗法律法规全书》,组织全员学习。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不够有力

7.关于“多学科诊疗服务推广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增加恶性肿瘤多学科诊疗团队。至2024年2月,恶性肿瘤多学科诊疗团队在原有11个基础上,增加至34个。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多学科诊疗路径和流程。2024年1月25日组织召开了肿瘤规范诊治专题会议,制定了初诊恶性肿瘤患者的规范诊疗路径,完善其进入多学科会诊的流程。修订闽东医院MDT管理办法,协调多学科在肿瘤诊治中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科学化,高效、安全的开展相关临床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扩大MDT知名度,提升群众知晓度。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官网、新福建网、今日头条等渠道,加强恶性肿瘤MDT的宣传,浏览量达到1.6万人次。

8.关于“‘无陪护’病房试点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完成“无陪护”病房护理员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工作,并在神经内科三区开始“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二是2023年11月29日在宁德市医政专项工作推进会上闽东医院就“无陪护”试点病房工作开展情况在大会上进行了典型交流发言;2023年12月对“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存在不足,以持续推进。三是加强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通过今日福安、医院视频号、微信福建卫生健康新闻网等渠道对“无陪护”病房进行了宣传,浏览量达到67万多人次。

9.关于“中西医综合诊疗重视不足” 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中西医综合诊疗的宣传。2024年1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对中西医综合诊疗的优势及重要性进行探讨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及群众对中西医结合诊疗与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鼓励中医参与疑难疾病的救治积极性。修订闽东医院MDT管理办法,倡导中西并重,完善中西医诊疗的协作机制,提高中医类别医生在MDT团队中的比重和在多学科诊疗中的参与度,扩大中西医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诊疗,目前我院50多个团队均有中医专家参与。三是配齐中医病床数和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数量2023年12月,印发《宁德市闽东医院关于调整部分临床科室实际开放床位数的通知》,将中医病床数从原70张增加到75张(占总床位5%,达标);招收中药专业人员,人员从原12人增加到16人(占药学人员20%,达标)。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不够全面

10.关于“安全隐患排除整治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逐条对照,切实整改。针对省联合督导检查组检查指出消防安全问题,分别于2023年9月13日、9月26日、11月28日和12月28日,召开4场专题整改会议,逐条对照落实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按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10月24日、11月28日和12月28日开展4次全院性安全巡查,共发现消防器材、消防标识、消防通道、院区及周边环境等风险隐患17处,均按限期完成整改工作,排除风险隐患。三是组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在中秋、国庆、消防安全宣传月和元旦等重要节点发布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和消防安全宣传小视频;邀请了福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为全院各科室消防宣导员作各种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实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宣导员为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处置医用危险品。2023年9月已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完成剩余11种共31瓶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工作,并与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定期进行回收。五是1名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11.关于“医疗器械重复使用安全风险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了《宁德市闽东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章程》《宁德市闽东医院医用耗材遴选采购制度》《宁德市闽东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规范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遴选、采购、验收等工作。二是加强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督查表,定期开展督查。分别于2024年1月22日、20242月26日开展督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2起,均立即整改到位三是责令1名责任人提交书面检查。

12.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2023年11月23日邀请宁德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副书记杨锋作专题授课,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工作方法的掌握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工作,防范风险隐患。医院党委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度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深刻剖析问题、部署落实工作,并对医疗系统重点隐患风险进行分析研判。三是抓好意识形态重点领域的管理。指定专人对门户网站、新媒体、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等主管主办阵地的建设管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校对,并及时将医院各类信息在院内官网、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发布,做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价值引导。四是1名责任领导批评教育。

(五)“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坚决

13.关于“医德医风建设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责任追究,落实整改。针对2019年至2023年6月经查属实的133件信访投诉件,责任追究到科室、个人,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其中,提醒20人次,批评教育31人次,扣医德医风考评分2人次,扣质控、绩效考核分43人次,交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1人次,科室整改36件次。二是拓展党风廉政教育形式。2023年11月3日前往周宁县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2023年11月30日到宁德市监狱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实地警示教育。三是修订制度,完善机制。再次修订《宁德市闽东医院开展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进一步完善患者满意度相关奖惩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持续改进行风工作。2023年12月14日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征求对医院行风建设意见和建议。五是3名相关责任人全院通报。

14.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并进行研讨交流发言。二是规范请假考勤规定和审批流程。修订了《宁德市闽东医院请假考勤管理规定》,同时完善钉钉办公系统请假审批流程。针对请假审核把关“层层失守”,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宁德市闽东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纪律检查建议》(宁卫纪〔2023〕2号),对直接责任人产科副护士长政务立案,给予警告处分;对护理部副主任给予诫勉处分;对组织人事科科长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深刻检查;对分管副院长给予谈话提醒。三是做好日常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 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全院性集体廉政谈话暨医德医风集中教育提醒谈话专题会议,并观看廉洁教育警示片,教育和引导全院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2023年院纪委召开集体廉政谈话31600余人,提醒谈话4次4人,询问谈话20次20人,诫勉谈话1次1人,函询谈话1次1人,配合党委提醒谈话1次1人,批评教育1次1人。四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每次学习方案,安排学习专题。2023年,我院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23次,进行专题学习研讨21次。五是严格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每次出席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人员,需向党委书记履行请假手续。院党委办对缺席人员进行汇总,形成相关表格,巡察结束至今,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未出现出席人数少于三分之二的情况。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责令提交书面检讨1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

15.关于“文风不实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12月,组织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二是纠正文风,客观撰写医院总结材料。2023年度医院工作总结根据2023年医院工作计划并结合各职能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归类编制,用数据及完成质量体现结果。三是责令两名院领导重新撰写了《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学习体会文章。四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交流发言材料和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材料均经党委书记审核通过,目前均未发现重复、互相抄袭等情况。五是3名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

16.关于“隐患排查走形式 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已规范液氧基站内物品管理工作,严禁非基站工作物品堆存,并设置“电子设备临时储存箱”。二是完善安全防范排查机制。在楼顶下水口处安装滤网防止下水口堵塞、粘贴“下水口严禁乱扔杂物”告示牌、安装监控探头实行动态监测;按照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机制,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10月24日和12月28日组织安全生产科、后勤管理科和医学设备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前往液氧基站和各大楼楼顶排水口现场检查,未发现杂物。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3年11月21日安排安全生产科、工程部相关人员前往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参加消防安全宣导员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四是1名责任人批评教育。

(六)廉政风险防控漏洞较多

17.关于“固定资产处置较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并落实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制定《宁德市闽东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防控廉政风险漏洞。已将2023年7月26日、2023年9月26日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报废固定资产580件,原值1802977.33元和医疗设备122套,原值1054.2万元,经委托宁德市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已上报宁德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申请报废。二是2023年12月25日,医院财务科组织审计运营科、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参考评估报告,对原报废资产进行对比,未发现国有资产流失情况。三是4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8.关于“医用耗材采购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修订《宁德市闽东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章程》《宁德市闽东医院医用耗材遴选采购制度》《宁德市闽东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按制度规范采购工作。2024年2月1日,召开科主任例会组织学习有关制度文件,规范医用耗材临时申购,所有目录外申购医用耗材的遴选、采购、增补均采取公开竞价、议价等形式进行。三是根据章程定期组织召开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对竞价、议价等结果进行审议表决,根据表决结果纳入采购目录开展采购工作。四是2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9.关于“药品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成出借药品情况分析并形成说明报告,出借药品已全部归还。二是制定《药品盘点制度,修订《科室备用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并组织了全院学习。三是严格执行制度,制作“科室药品临时领用单”,临床科室临时紧急用药需填写领用单,规范临时紧急用药处置。四是1名责任人谈话提醒。

20.关于“零星采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23年8月3日,邀请宁德市财政局采购办副主任沈楚钊来院,对医院相关采购部门人员进行《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知识解析》《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购人操作讲解》培训。2023年12月1日组织相关采购人员学习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闽东医院采购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宁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和闽东医院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2024年1月25日,已对利器盒、腕带、打印纸、定制塑料袋、日常生活生活用品五项共计金额1457757.3元进行询价招标采购,已进入招标流程。三是后续将采购管理规定对医院办公用品、五金维修用品、生活用品等零星货物采取公开询价、招标予以采购。四是日常小额零星物品采购已改由2名工作人员参加采购,防范廉政风险。五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每半年对物资类货物零星采购情况审计。已于2024年2月6日完成第一次审计工作。六是1名责任人谈话提醒。

21.关于“固定资产违规出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2024年1月9日组织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采购员、仓管员学习《关于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通知和《宁德市闽东医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修订)》二是2023年7月13日已从承租方全额收回便民小卖部应收租金12747.03元。三是后勤管理科副科长罗长华诫勉谈话

22.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对账龄3年以上的211笔往来账款按形成原因进行分类整理,完成应付款项账目的清理共59笔,合计89.03万元。二是统计因历史久远,对方单位注销等原因可不再支付的应付款项共98笔,合计64.84万元,由医院相关科室确认后,经党委会研究同意进行核销。三是已将2019年以前退回的红包、回扣赃款19.58万元转入廉政专户。四是制定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制定《宁德市闽东医院往来账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往来账款的日常管理。五是2023年7月起已对银医自助机采取日清管理,结存现金于当日全部存入银行。六是1名责任人谈话提醒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差距

23.关于“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问责。根据相关规定,已对涉及违法违纪的12人予以相应的政务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及薪酬待遇、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员工行为。2024年1月25日职代会审议通过《宁德市闽东医院员工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宁德市闽东医院关于建立员工行为“正负面清单”和实施方案》,《宁德市闽东医院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审议稿。三是2023年11月,制定《宁德市闽东医院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干部职工出国(境)审批流程;17位科级以下的行政中层干部和重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的护照由医院统一管理四是加强职工警示教育。2023年11月3日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及重点敏感岗位人员前往周宁县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3年11月28日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宁德市闽东医院纪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开展2023年医疗法律法规培训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员工前往宁德市监狱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实地警示教育、举办“阳光心理,拥抱未来”员工心理健康讲座、组织《坚守医者初心,勇担健康使命》法治道德讲堂及召开全院性集体廉政谈话暨医德医风集中教育会议,多方式、多途径、多层面从思想上筑牢防腐倡廉防线,强化作风建设五是完善制度。修订《宁德市闽东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受邀外出讲课收取讲课费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医务人员收取讲课费行为。六是3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24.关于“‘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规则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相关制度。2023年12月1日,组织党政领导班子、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若干措施,以及《中共宁德市闽东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宁德市闽东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宁德市闽东医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贯彻议事规则,确保议事决策规则执行到位;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宁德市闽东医院重大事项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等内容。二是加强对会议议题审核把关。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分别由医院行政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初审后,再由院长、党委书记审签后予以上会。三是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职责。院纪委书记参加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对末位发言和回避制度等进行监督和提醒。自2023年11月22日起,邀请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党委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四是责令1名责任人提交书面检讨。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相关党内规章制度。2023年9月25日,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9月,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内容。二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1月8日、2月4日,闽东医院党委分别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进行整改落实等。三是开展党务知识培训。2024年1月31日,举办党务知识工作培训班,提升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四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对出现问题的相关支委进行指导,规范发展程序,巡察结束至今,接收入党积极分子均经支委会研究决定。五是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党委办公室每月至少参加2个党支部“三会一课”,对党支部规范开展政治生活情况和支部工作材料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同时通过行迪医管系统平台,每月对各支部资料进行审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3人。

26.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团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结束至今,共召开16次党委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二是坚持党建带团建,制定《共青团宁德市闽东医院委员会团员推优入党制度》,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三是抓实团员青年大学习。2024年1月9日,制定了2024年宁德市闽东医院青年大学习活动实施方案;2024年112日召开第一季度 青年大学习推进会,部署2024年第1 青年大学习活动。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责令提交书面检讨1人批评教育1人

27.关于“选人用人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严格选人用人工作。2023年12月22日,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程序、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纠正违反程序规定选人用人问题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宁德市闽东医院关于院内聘任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根据任职岗位职能规范民主推荐和测评工作。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行政科室负责人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参照民主推荐范围或在考察对象所在科室、相关科室(部门)进行(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民主测评同意票(含总体评价为称职及以上)应达参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试用期满民主测评同意票达50%且少于三分之二的,应延长考核期6个月)。三是加强过程监督。规范干部任用选拔程序和步骤,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前谈话、聘任、材料归档等程序。四2024年1月25日,职代会审议通过《宁德市闽东医院关于实施“人才树”工程培育计划的暂行方案》,落实职称聘后管理及聘任期满考核。五是责令1名责任人提交书面检讨。

2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 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印发《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备制度》,加强市闽东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先后审核市闽东医院党委会材料12次,其中派员参加会议5次。二是督促闽东医院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制定《宁德市闽东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及问责制度》,紧盯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全过程监督。三是加强监督质效通过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件,经初核后,给予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诫勉处理、1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

(八)落实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

29.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等,推动全院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召开了4次落实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规定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三是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福建宏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定期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稳定性检测。四是推进整改常态化。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责令提交书面检讨1人、谈话提醒1人

3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整改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以来医保飞行检查通报的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厘清相关人员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责令提交书面检讨1人批评教育4人二是督促医院纪委发挥职能,排查上级各类有关通报中的存在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上报纪检监察组。

31.关于“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规定整改时限,在党委会等会议上通报整改进度,压实各方责任,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水平。二是组织学习,纠正偏差。2023年12月22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等相关内容,严格“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三是建立落实整改常态化机制。规定集中整改期后,每季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督促整改进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责令提交书面检讨1人谈话提醒1人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闽东医院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3人,其他人员29人。其中,政务警告6人,降低岗位等级2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5人次、谈话提醒11人次、书面检讨4人,全院通报5人。

1.针对“固定资产处置较随意”“零星采购存在廉政风险” “固定资产违规出租”等问题,对后勤管理科副科长罗长华诫勉谈话。

2.针对“干部职工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对后勤管理科职工孙张雄进行政务立案,降低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处分;对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技师缪晓晖进行政务立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医保科职工林涛、手术室护师吴清玉、手术室护师游小慧、手术室护师黄海雯、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员毛少青、120司机卓石树进行政务立案,政务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有79346.06元应收款因产生时间久远,往来单位主体消失等原因无法收回或处理,需上报市卫健委和财政局审批后才能进行相应处理;二是医疗纠纷等借款因纠纷事项仍处于处理中,须待处理完成后才能进行结算。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根据《宁德市闽东医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对医院往来款项进行管理;二是对于仍在进展中尚未结算的事项,自完成之日起,要求相关科室在3个月内完成结算;三是对于明确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及时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后处理。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981357,通信地址:福安市鹤山路89号闽东医院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mdyydwb@163.com

 

中共宁德市闽东医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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