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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医院试行“药品零差率”通告
发布时间:2015/06/18 〖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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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概述:
根据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我院于6月20日零点开始试行“药品零差率”公立医院改革,届时药品、诊疗费用将有所调整,请在我院门诊就诊过的各类职工、居民医保人员持医保卡、就诊卡,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未结算费用到收费处进行医保结算并打印发票,接医保中心通知,逾期未结算者,个人账户基金将不能支付6月20日之前未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请大家互相转告。
医 保 科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