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患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医院。我院拟对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安市鹤山路89号(宁德市闽东医院)
3.保安数量:30人(不含管理人员),女性保安人员数量不得超过保安总人数15%
4.服务期限:拟签订2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安保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
1.管理人员:保安经理1人(常驻闽东医院)
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工作表现出色者,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退伍军人、警校毕业者优先,须提供相关证件验证)。接受保安公司和医院安全生产科双重领导和管理。必须保持24小时驻场,处理与安全工作的相关事务。
2.保安员:30人(包括保安班队长)
要求:1)30名专业保安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所有上岗保安员必须持保安证上岗;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标记,所有入伍保安人员须有健康体检证明才能上岗;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经过公安部门筛查无犯罪或不良行为记录;
(二)岗位职责
1.保安经理职责
1)负责医院的安全事务包括日常的工作纪律检查和工作安排及时与院方沟通各项事情;
2)负责组织各项培训,如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等保安相关业务知识;
3)负责医院区域内的消防定期安全检查,组织保安队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学习消防知识及防范措施;
4)负责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处理;并及时上报医院安全生产科;
5)做好每月、季度、半年、年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各岗位每日巡查记录收汇,交到医院安全生产科备案;
6)负责每半月组织保安人员召开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分析近期安全工作形势,汇报近期安全值班工作情况,对平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
2.保安员职责
医院所有的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医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及设施的巡查,院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大疫情应急病区的警戒、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
1)负责医院出入口24小时值班站岗及人员、车辆出入登记与检查,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和安检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医院。
2)熟悉管辖范围内楼宇的分布情况,定时对医院各区域进行巡逻,包括办公区、停车场、病房楼、门诊楼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关注夜间及人员稀少时段,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
3)维护医院内部公共秩序,制止各类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协助医院处理医患纠纷等突发事件,确保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4)配合医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熟悉医院内各类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协助医院进行大型活动的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保安人员需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识,仪容仪表整洁,文明礼貌执勤。
2.建立完善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3.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
1.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保安人员配置数量及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要求,配备足量的保安执勤处突所需的装备、器械,以及日常其他易消耗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保安随身装备(服装、帽子、头盔、腰带、防暴喷雾器、甩棍、对讲机、执法记录仪)、钢叉、盾牌、抓捕器、防毒面具、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强光手电、雨鞋、保安值班所需的其他易消耗品等。
2.质量标准为:所提供的装备、器械需是质量达标且符合医院安全管理实际的产品。
三、报价要求
1. 本次报价应包含保安服务人员的服装及装备、工资和福利、伙食费、劳保、各项社会劳动及特殊工种保险项目、在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低值易耗品、税费等一切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
2.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进行报价: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年) | 单价 (元) | 备注 |
1 | 保安服务项目费用(45周岁以下保安员人数占总人数30%) | 1 | 年 | ||
2 | 保安服务项目费用(保安员全员45周岁以下) | 1 | 年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和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人员资质证书、设备清单等)。
五、需提交的材料
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由报价文件、服务方案、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构成:
1.报价文件
服务供应商应按要求报价,报价表需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进行签字。若供应商委托授权代表进行报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服务方案
服务供应商应就文书所规定的服务需求进行响应并提供对应的服务方案。
3.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相关营业许可证、专业资格、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除前述采购人要求的响应文件外,供应商可自行针对本次询价服务项目的特性,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或项目经验等资料。
5.响应文件格式及密封要求
1)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证件的年检时间应清晰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材料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2)以上材料一并装入密封信封内。
3)本次采购通过现场送达报价文件方式进行询价,请做好密封与标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地址、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不符合密封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一旦提交,即不能再次进行修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17时00分
2.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安市鹤山路89号 宁德市闽东医院安全生产科
3.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3-8981261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询价结果仅作为后续采购的参数和限价依据,我院不对参与报送的服务方案作任何承诺。
2、各供应商必须按项目需求如实制作方案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供应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3、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4、公告截至日期后递交的报名及报价资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