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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医院举办福建省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学习班

发布时间:2015/12/29 〖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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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闽东医院举办福建省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学习班。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急诊科、儿科等科室近60名医师参班。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泌尿外科杨顺良教授解说了“DCD器官捐赠执行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同时还介绍了外省“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DCD)器官捐赠的先进经验。

据介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捐献意愿的,可以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当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登记;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如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的器官捐献者,而本人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的,则由人体器官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并报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具备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开展器官移植。

据悉,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红十字会承办,其目的是搭建一个爱心公益的奉献平台,探索建立公开、透明、合法的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机制,以挽救晚期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福建省在厦门市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扩大至全省。目前,省内各地区DCD移植总例数58例。福州、厦门市红十字会专门建立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纪念园,省红十字会还为实现人体器官志愿捐献者的困难家庭提供人道救助。

(医务科 梁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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