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医院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里办法》,进一步深化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院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督促和激励各相关部门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和形式,提升公开效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改善服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质量,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社会群众更加满意。结合我院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根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开展院务公开监督工作。
二、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监察室、党办和工会组成,对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各科室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属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及院务公开的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切实保障职工和患者的知情权。
四、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院务公开工作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公布并反馈给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对院务公开工作开展考核,对拒不整改的科室将根据《宁德市闽东医院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向群众公开投诉电话,受理群众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宁德市闽东医院
二0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