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职工节日慰问品采用院内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请有意参与报价的企业于2018年2月6日17:00前(上班时间)到我院工会领取招标公告,2018年2月7日16:30前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我院工会。
一、规格品牌要求:
序号 品目 出产地、规格及品牌 控制单价
合同包1 大米 五常稻花香(五公斤真空包装) 60元
合同包2 食用油 鲁花5S压榨一级5.436 140元
升花生油(非转基因)
合同包3 牛奶 特仑苏12瓶装纯牛奶 60元
以上货物每个合同包数量约1870份,具体以医院实际发放数量为准
二、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供货商提供正规发票,一次性向供货方支付100%的货物价款。
三、评标方式、供货期及货品要求:
1.本次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报价应包括货款、运输费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变动。
2.参与投标方在2月6日16:30前向闽东医院工会办公室工会财务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
(单位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工会委员会;开户行:工行福建宁德分行福安市支行 ;账号1407 0025 090 222 04917)未中标单位的投保保证金将于开标后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并发放完毕后予以退还,若违约,将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3.供货方投标文件内应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货源生产许可证。附有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法人授权书、介绍信、投标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投标报价函。若投标人资料与实际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供货方应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完成相关货品供应,应设定不少于两个供货点,其中一个供货点在闽东医院院内,另一供货点设立在福安城关市区内,所提供食品送到供货点后,保质期不得过半。
5.供货方应承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无害,保障所提供的食品是非转基因食品。
宁德市闽东医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