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1号楼住院病房增加设备带工程采用院内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方,请有意参与报价的企业于2023年5月15日日 9 :00-11 :30到我院工程部领取招标文件。
一、工程质量和工期:按现场情况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工程要求,工期 30 天。
二、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完成并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凭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97%给乙方。
2、预留3%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3、质保期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无偿免费保修。
4、项目施工全部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如由于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及相关付款证明资料导致招标人付款延误,招标人不承担责任。中标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政及税务相关规定。
三、工程价格: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工程报价采用按投标价格按实结算,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报价应包括材料、制作、运输、安装、脚手架、施工防护、售后服务、税费及文明安全施工、劳保、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变动。
2、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报价应低于控制价: 395049.00 元,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工程实施中工程量清单不因工程清单分项及数量增减而变动,除应业主要求需变更的工程量及项目,经双方签证、审计后方可进行计价。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医疗器械中心供氧注册证、医疗器械中心吸引注册证;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GC2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9:30止(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将投标书密封送达闽东医院工程部;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宁德市闽东医院工程部
联系人:刘冲 联系电话:0593-8981375
宁德市闽东医院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