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北京飞速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5号楼二层203内06 | 1,309,000.00元 | 99.55 |
采购包1(申报国家临床试验机构(GCP)备案工作第三方服务):
服务类(北京飞速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服务 | 申报国家临床试验机构(GCP)备案工作第三方服务 | 负责医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辅导医院完成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及备案专业科室的体系建设;为医院部署临床试验管理软件;协助医院进行机构备案的网上申报、评审直至申报成功并取得备案号。 | 协助医院完成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申报服务等 | 从签订合同之日到后续维保期满,全流程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国家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资质备案申报 | 项 | 竞争性磋商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规范、行业标准 | 1,309,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张锦荣 |
评审专家: | 黄雅珠 、 韩炳姬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①以本项目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0(万元)-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收取。(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②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帐号:3505016881410000033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申报国家临床试验机构(GCP)备案工作第三方服务:1.747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杭州揽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章第二点技术服务要求中以“★”标识的条款进行逐项提供专项承诺函,属于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第四点14.2.2中技术符合性中“其他情形5”规定的情形,经磋商小组评议,杭州揽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供应商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
3、采购结果确认日期:2025年02月11日。
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址:福安市鹤山路89号
联系方式:0593-8981295
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0593-2833276
项目联系人:小毛
电话:0593-2833276
宁德市闽东医院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