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福建省治安总队委托宁德市治安支队内保大队联合宁德市卫生计生委组成检查组,在宁德市治安支队内保大队大队长刘登波带领下莅院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检查组分别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和内页资料等方式到保安岗亭、西药房、监控中心、电工房、配电室、警务室、保卫科、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等地进行检查指导。刘登波大队长对医院消防、安防等方面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许多安防方面的指导性建议。
据了解,此次检查是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办法》,按照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行动的具体要求,对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防范标准开展检查。
(安全管理办公室 林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