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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工医保患者就诊须知

职工医保的缴费模式为:按月缴纳医保费用,每月缴纳的医保费用=工资缴费基数*10%(其中单位负担8%,个人负担2%。)

      职工医保统筹补偿模式为:住院+门诊统筹方式。职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种包括甲类和乙类两大类,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甲类90%,乙类85%;住院起付线为840元,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为90%,退休人员为94%,职工医保每人每年“特殊病种门诊+住院统筹”可报销金额最多为100000元,超过100000部分自动纳入商业补充保险。


门诊部分

一、职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种包括甲类和乙类两大类。

(一)甲类特殊病种: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3.结核病规范治疗;4.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5.精神分裂症治疗;6.危重病的抢救

(二)乙类特殊病种:1.高血压病;2.重症肌无力;3.糖尿病;4.强直性脊柱炎;5.再生障碍性贫血;6.血友病(成人);7.慢性心功能衰竭;8.门诊白内障手术;9.系统性红斑狼疮;10.肝硬化(失代偿期);11.帕金森;12.癫痫病;13.脑卒中及后遗症;14.类风湿性关节炎;15.地中海贫血;16. 支气管哮喘17. 慢性肾炎;18.慢性病毒性肝炎;19. 甲状腺功能亢进;20. 冠状动脉粥样性心脏病;2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

二、特殊病种申请

1、特殊病种需在闽东医院门诊规范化治疗三个月以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方可申请。

2、到住院大楼一层医保服务站领取《特殊病种申请表》。

3、持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根据所申请的特殊病种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资料复印件),要做到四一致(发票、处方、清单、病历)。

4、《特殊病种申请表》由经治医师填写签字并由主任签字。

5、患者携带以上材料及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1号住院大楼一层医保窗口申请特殊病种,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三、特殊病种注意事项
    1、病历不能做假,做假病历查明属实后则不能办理特殊病种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门诊特殊病种病人就医时,医师不得使用特殊病种开具与本病种无关的检及药品,否则医保中心拒付金额由当事医生负责。

    3、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每年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甲类90%,乙类85%,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每年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55%。超过起付线部分将自动纳入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4、每次门诊都应请医生在电脑上点击特殊病种,诊疗结束后需在收费处开具发票或经由自助机结算方计入特殊病种系统结算(包括起付线费用)。


住院部分   

1、社会保障卡的使用

    医保患者须在入院48小时内将社保卡送至住院收费处刷卡登记医保、其余手续和普通病人一样。但非正常情况住院(包括各种情况的外伤、烧烫伤、中毒等)患者必须通过相关医保机构审核后方可刷卡,杜绝有第三方责任人车外伤及工伤病人刷卡住院。

2、外伤审批程序
    经治医生需在患者住院48小时内通知患者前往住院大楼一层医保服务站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根据需要指导患者办理审批手续。

3、及时制止参保人员的违规行为

    参保人员不得要求违规变造、更改医疗文书和各种病情证明材料;恶意多开药或重复开药。

4、充分利用其它医保定点医院的检查结果

    充分利用参保人员在其它医保定点医院所做检查的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而加重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5、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不得挂床住院(凡体温记录单等医疗文书上无相应的记录,患者早上8点—早上12点未在院内进行治疗,或无故未在病房过夜的,均视为挂床住院)。医保中心将不定时来我院进行医保查房,如发现“挂床住院” 医保管理机构将拒付本次住院的费用。

6、严格执行不得“分解住院”的规定。

    参保人员同病种在同一医院两次住院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恶性肿瘤放、化疗及危重抢救除外),否则视为“分解住院”,拒付第二次住院的医疗费用。

7、自觉遵守出院带药规定

    医保患者出院带药以住院期间用药范围为限,不得开具与本次住院所患疾病治疗无关的药品,不得外带注射用药及检查治疗项目,出院带药不超过7日常用量。



医保患者转院就医规定

1、转院的条件必须是统筹区内对某种疾病治疗条件不足或因病情严重需进行某项临床特殊检查或治疗,而统筹区内医院无此项设备或技术,不具备该疾病的检查治疗条件。

2、应严格掌握转诊条件,按转诊程序审核转诊患者。异地转诊要按逐级转诊和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办理。

3、经本院检查的住院患者,确因本院治疗条件有限需转外就医的,必须由相应科室医生(非本专业疾病应先请专科会诊)填写《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由医保科审核盖章,再前往相应的医疗保险机构办理转院手续。转入医院需为当地医保机构的定点医院。

4、门诊病人需转外就医的,应先请相关专科诊疗后,由相应专科医生填写《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非本专科医生不得填写转诊申请表。

5、因病情危急,不能及时办理手续,需在转出之日起3天内到医保中心补办手续。